•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6 17:14:14 股吧网页版
招商基金招商公路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运营管理机构董事长变更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7


招商基金招商公路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运营管理机构董事长变更情况的公告

一、 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公募 REITs 名称 招商基金招商公路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 REITs 简称 招商高速公路 REIT

场内简称 招商高速公路 REIT

公募 REITs 代码 180203

公募 REITs 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10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开募
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
公告依据 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
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 临时报告 (试行)》
等有关规定以及《招商基金招商公路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
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基金招商公路高速公路封
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 基础设施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的基础设施项目为安徽亳阜高速公路项目,项目公司为安徽亳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机构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招商公路运营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包括招商公路运营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亳州分公司)。亳阜高速起于安徽与河南两省交界的黄庄,沿平行于京九铁路和国道 G105方向,在 K13+230 跨越武家河,经亳州城东的五马镇建成区西边缘,在 K19+211 跨国道 G311,设置亳州东互通立交,在十九里镇东跨涡河,于十九里镇前李村跨省道S307(现为 S309),设亳州南互通立交,经师店、立德西,在 K72+244.5 跨西淝河,进入太和境内,经高公庙西,在苗集西跨省道 S308(现为 G329),设苗集互通立交,在K93+845 跨越老母猪江,进入利辛境内,经巩店镇规划范围东侧,在 K99+936.75 处与界阜蚌高速公路相接,设置刘小集互通立交,终点桩号 K101+300。项目全长 101.3公里,双向四车道,全线共设亳州东收费站、亳州南收费站、太和东收费站 3 个收费站,辛集服务区和长春服务区 2 对服务区。

三、 运营管理机构董事长变更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收到运营管理机构通知,牵头运营管理机构招
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公路”)董事长白景涛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招商公路董事长职务。鉴于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届时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运营管理机构通知另行及时披露新任董事长任职情况的公告。
四、 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
分析

目前运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团队稳定,履职正常,本次运营管理机构董事长变动系正常人事调整,不影响机构稳定运营管理能力,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不利影响。

本公告内容已经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机构确认。
五、 其他说明事项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