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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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2-20
关于嘉实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2 月 2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创业板两年定期混合(场内简称:嘉实创业两年定开)
基金主代码 16072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2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创业板两年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创业板两年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5 年 2 月 24 日
赎回起始日 2025 年 2 月 24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5 年 2 月 24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5 年 2 月 24 日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
日,则本基金不开放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2025 年 2 月 24 日(含该日)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二个开放期,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为“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本基金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以外其他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标的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调整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转换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登记机构有权拒绝,如登记机构接收的,视为投资人在下一开放日提出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并按照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下一开放期首日之前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的具体申购最低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风险控制要求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申购基金的,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得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 50%,且不得变相规避 50%集中度要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场内申购及持有场内基金份额的数量限制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本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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