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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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20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代码:160723,场内简称:嘉实原油 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
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较大损失。若本基金 2025 年 6 月 20 日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了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基金管理人自 2025 年 3 月 18 日起对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
限制: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不得超过 100元人民币,如超过 100 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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