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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价值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6

易方达价值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七月

易方达价值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易方达价值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价值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39 号)进行募集。

2.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均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
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本基金将自 2025 年 8 月 4 日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
开发售。基金管理人 根据认 购的情况可适当调 整募集 时间,并 及时公告,但最 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5. 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可设置募集规模 上限。若 本基金设置募集规模 上限,具体募集上 限及规模控制的方案详见相关公告。

6.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投 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人。
7. 认购最低限额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 人通过非 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 司网上直销系统首 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 1,000 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 提下,各 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 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 他规定的,需要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 次认购基 金份额,在本基金首 次募集规模上限内 ,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 限。但对 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

8. 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 ,登记机构一旦确认认购 份额,将不再办理撤
销。

9.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
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0.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 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1.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不 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 应以登记 机构( 即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 在基金合同生效 后到各销售机构查 询最终成 交确认情况和认 购的份额。
12.本公告仅对易方达价值回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 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的详 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 司网站(w ww.e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 ://e id.c s rc .gov.c n/fund)上的《易方达价值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 书及本公 告将同时 发布在本 公司网站 (w ww.efunds.c om.c 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4.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5.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 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 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及直销中心专线电话(020-85102506)咨询购买事宜。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7.风险提示

浮动管理费模式相关风险:

(1)本基金的管理费由固定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组成,其中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取决于每笔 基金份额 的持有时长和持有期 间年化收益率水平( 详见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因此投资者在认/申购本基金时无法预先确定本基金的整体管理费水平。

(2)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对于投资者赎回或转换转出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持有期限不足一年的基金份额,将不考虑其收益率情况,均按 1.2%年费率收取管理费,因此存在投资者的持有期间年 化收益率 低于业绩比较基准一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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