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景顺长城中证芯片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 年 7 月 23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7 月 24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中证芯片产业 ETF 基金代码 024972
联接
下属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中证芯片产业 ETF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4972
联接 A
下属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中证芯片产业 ETF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4973
联接 C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
期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
基金经理 张晓南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0 年 7 月 1 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的,则本基金按照届
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其他 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
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及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
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
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
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
召开或就相关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但招募说明书“目标 ETF 发生相关
变更情形的处理方式”另有约定的除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
止的风险。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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