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8
南方益稳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南方益稳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发售已获中国证
监会2025年7月5日证监许可[2025]1430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基金托管人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自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5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
点发售。 募集期内,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采用
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
若本基金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基金募集总规模接
近、达到或超过募集规模上限,本公司将结束本次募集并于次日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若募集
期内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规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含50亿元人民币),
则所有的认购申请予以确认。
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金额超过50亿元人民币,则对募集期内的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
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人。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人。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调整,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暂不面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如未来本基金开放
面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进行调整,则以届时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约
定为准。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
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计划、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有权调整单一投资者单
日认购金额上限,以届时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约定为准。
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及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某类或某只资产管理产品持有本基金的金额或份额数量进行限制
并有权拒绝其全部或部分认购申请或进行比例确认,具体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6、本基金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
机构的公告为准。
7、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
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8、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
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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