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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5 13:48:15 股吧网页版
招商资管智达红利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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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资管智达红利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
重要提示
1、招商资管智达红利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6月20日关于准予招商资管智达红
利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10号)进
行募集。
2、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登记机构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将自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4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
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
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5、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
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
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
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
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
计算并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具体费率的设置及费率
水平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6、管理人有权根据募集情况设置募集上限,届时以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
告为准。
7、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
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认购最低限额:投资人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含认购费)。各
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
规定为准。
9、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但需满足本基金3
关于募集上限(如有)和法律法规关于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相关规定。
10、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
定的方式全额缴款。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
项退回。
11、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
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
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
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3、基金合同生效时,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
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4、本公告仅对招商资管智达红利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发售
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
在本公司官网(https://amc.cmschin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招商资管智达红利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95565。
15、本基金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或调整销售
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或公告。各销售机构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销
售网点,具体网点名单及开户认购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各销售机
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具体规定以各销售机构说明为准。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7、风险提示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
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
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其持有
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4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
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
当性意见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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