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2
银华国证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银华国证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
简称 “本基金” ) 已于2025年5月29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5】114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 )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其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
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别为ETF联接基金。 本基
金采取开放式的运作方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 、“基金管理人” 或“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登记机构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
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两类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
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
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银
华国证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以
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或“《招募说明书》” )中公告。 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不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 《银华国证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约定且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
率、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基金管理人在调整实施前
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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