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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1 13:58:57 股吧网页版
东方红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1

东方红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重要提示

1、东方红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5年4月14

日证监许可〔2025〕790号文准予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24227,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24228。

4、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登记机构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或东方红资产管理),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25年7月28日(含)至2025年8月15日(含)。 基金

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延长或缩短募集期,此类变

更适用于所有销售机构。 基金募集期若延长,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直销机构包

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代销机构具体名单请见基金管理人

网站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7、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

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本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已经开立

本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则无须再另行开立基金账户,直接以此基金账户办

理认购申请即可。 未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直销机构、代销机构

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9、投资者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

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利息和具体利息折算份额

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而不从本

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而是从

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

值。 投资人在认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11、在募集期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认

购业务的,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人民币 (含认购

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认

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

者出现变相规避50%集中度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等认购申请进行部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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