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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上银中证半导体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8

上银中证半导体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9日

重要提示

1、上银中证半导体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已于 2025

年4月8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732号文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

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2、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或“本公

司” ),注册登记机构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9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各销售

机构的指定基金销售网点进行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以下统称为“投资人” 或“投资者” )。

6、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 发起资金提供方运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

000万元人民币,且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期间份额不

能赎回。 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账户 (保险公司多险种开户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开立多个账

户)。

8、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合

约或其他障碍。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

人违规进行认购。 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

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

9、 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追

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

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有其他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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