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5-15
渤海汇金鑫泉平衡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证监许可〔2025〕611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收益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收益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来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包括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基金
运作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对本基金而言,当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获得赎回款项。
本基金采用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场内交易和结算,该种交易结算模式可能存在操作风险、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的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投资信息安全保密风险、无法完成当日估值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可能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购、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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