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信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托管人信息变更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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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08
关于建信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托管人信息变更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建信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5 年 3 月 11
日证监许可[2025]452 号文注册,于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募集,并于 2025
年 5 月 7 日生效成立。因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4 日
变更法定名称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情可参见该基金托管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对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上述修订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同时在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全称 基金主代码
1 建信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023743
二、其他事项
本次变更不影响本基金已签署的全部法律文件的效力及其履行。
本次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 5 月 8 日
附件:
《建信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内容:
封面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 释义 3、基金托管人: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3、基金托管人: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
公司 限公司
第九部分 基金合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同当事人及权利义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务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8,903,730,620 元整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629,708,696 元整
盖章页 基金托管人: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盖章) 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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