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业上证18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兴业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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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2-18
关于兴业上证18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兴业上证18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兴业上证 18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
监会 2024 年 12 月 23 日证监许可【2024】1892 号《关于准予兴
业上证 18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进行募集,《兴业上证 18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正式生效。
本公司旗下的兴业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证监许可【2024】1709 号《关
于准予兴业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
复》进行募集,并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成立运作。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若将来本基金管理人推出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则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有权决定将本基金转换为该基金的联接基金,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此项调整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告。”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决定自 2025 年 2 月 19 日起,将兴业
上证18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兴业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并据此修订《兴业上证 18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为联接基金
兴业上证18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兴业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当日,本基金的登记机构将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即将“兴业上证 18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兴业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A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由
“兴业上证 180 指数 A”变更为“兴业上证 180 ETF 联接 A”;将
“兴业上证 18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兴业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由“兴业上证 180 指数 C”变更为“兴业上证 180ETF 联接 C”。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
自 2025 年 2 月 19 日起,兴业上证 18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正式变更为兴业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兴业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兴业上证 18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日起失效。
变更生效后,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及赎回费率、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及赎回费率保持不变。对于本次变更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兴业上证 18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变更后,其原基金份额持有期将计入兴业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的持有期。
前述变更不影响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二、关于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公司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就本次基金变更事项相应修改和补充了《基金合同》、《兴业上证 18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兴业上证 18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兴业上证 18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兴业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兴业上证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公告。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本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1 、 投 资 者 可 登 录 本 公 司 网 站
(https://www.cib-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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