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2次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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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08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5 年第 2 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08 月 08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指数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2307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 年 01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
规定及《鹏华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指数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鹏华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
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的约
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 年 07 月 31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5 年第 2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鹏华恒生港股 鹏华恒生港股 鹏华恒生港股
通高股息率指 通高股息率指 通高股息率指
数发起式 A 数发起式 C 数发起式 I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3070 023071 024140
截止基准日下 基准日下属分 1.1471 1.1457 1.1376
属分级基金的 级基金份额净
相关指标 值(单位:人
民币元)
基准日下属分 6,724,309.01 1,850,981.37 23,227.43
级基金可供分
配 利 润 (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 - - 0.034
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注:1、根据《鹏华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分红,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基金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管理人在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对基金累计报酬率相对业绩比较基准同期累计报酬率的超额收益率进行评价;当超额收益率大于 1%时(不包含等于 1%的情形),本基金将进行首次收益分配;在首次收益分配后,当超额收益率大于 0.3%时(不包含等于 0.3%的情形),本基金将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 A 类份额与 C 类份额 7 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未满足分红条件,不参与本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5 年 08 月 12 日
除息日 2025 年 08 月 1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 年 08 月 14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
2025 年 08 月 12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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