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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8 07:07:29 股吧网页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1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8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恒生港
股通高股息率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5年第1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7月0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指数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2307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01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公告依据 规有关规定及《鹏华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鹏华恒生

港股通高股息率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年06月30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5年第1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鹏华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 鹏华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指数 鹏华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指

指数发起式A 发起式C 数发起式I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3070 023071 024140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截止基准日下属 金份额净值(单位: 1.0960 1.0948 1.0978

分级基金的相关 人民币元)

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6,526,065.77 1,815,446.60 8,214.53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 案(单 位: - - 0.109

元/10份基金份额)

注:1、根据《鹏华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分红,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基金每月至少进
行一次收益分配,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在每
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对基金累计报酬率相对业绩比较基准同期累计报酬率的超额收益率
进行评价;当超额收益率大于1%时(不包含等于1%的情形),本基金将进行首次收益分
配;在首次收益分配后,当超额收益率大于0.3%时(不包含等于0.3%的情形),本基金将
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A类份额与C类份额6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未满足分红条件,不参与本次分
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5年07月10日

除息日 2025年07月1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年07月14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25年07月10日的基

红利再投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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