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7
国投瑞银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数发起式A)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4年10月16日
送出日期:2024年10月1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中证港股通央 基金代码 022151
企红利指数发起式
下属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中证港股通央 下属基金代码 022151
企红利指数发起式 A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
钱瀚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6-05-23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
刘扬
证券从业日期 2013-10-24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
一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基金管理人在履行清算程序后终
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如届时有效的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
充的,则本基金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自《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
的基金存续期内,按下述规则处理:
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
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清算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
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
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
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除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
份股以外的其他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
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可
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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