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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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23
中欧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欧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发起
基金主代码 02197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9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中欧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中欧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4年9月24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9月24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年9月24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年9月24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年9月24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
基金简称
中欧中证细分化工产业
主题指数发起A
中欧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发起C
下属分级基金的
交易代码
021977 021978
该分级基金是否
开放申购、赎回
转换、定期定额投
资
是 是
、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中欧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
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
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投
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投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
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根据上述约定,本基金将自2024年9月24日(含)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下同),单个账户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
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元。其
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
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0万元 0.10%
M≥500万元 每笔1000.00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0万元 1.00%
M≥500万元 每笔1000.00元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示、公
告或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
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该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
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该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
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赎回费率
A类份额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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