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变更基金名称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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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04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变更基金名称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恒生指数有限公司2024年9月6日发布的指数通告,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指数将更名为恒生生物科技指数,指数更名将于2024年12月9日生效。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将相应变更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基金简称、标的指数名称及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将自2024年12月9日起生效。
现将相关修订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事项
1、基金名称及基金简称
本基金基金名称由“华安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变更为“华安恒生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A 类基金份额简称由“华安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指数发起式(QDII)A”变更为“华安恒生生物科技指数发起式(QDII)A”,C 类基金份额简称由“华安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指数发起式(QDII)C”变更为“华安恒生生物科技指数发起式(QDII)C”。基金代码保持不变,A 类基金份额代码:021658,C 类基金份额代码:021659。
2、基金的标的指数
本基金标的指数由“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指数”更名为“恒生生物科技指数”。
3、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由“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95%+商业银行税后活期存款利率×5%”变更为“恒生生物科技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95%+商业银行税后活期存款利率×5%”。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修订内容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中涉及本次变更的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4年12月9日起生效。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届时将根据基金合同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三、重要提示
1、此次变更基金名称、基金简称、标的指数名称及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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