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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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05
关于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6月6日起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E类基金份额。为此,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设E类基金份额的具体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拟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E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为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E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拟增设的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赎回费率
(1)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E类基金份额对应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E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E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各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持有期(Y) 赎回费率
Y<7天 1.50%
7天≤Y<30天 0.50%
30天≤Y 0
3、其他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2)收益分配原则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信息披露
本基金A类、C类、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21183;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21184;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2449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
二、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E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通过销售机构进行申购与赎回。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直销中心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电话:0755-22627627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fund.pingan.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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