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08:55:09 股吧网页版
鹏扬稳鑫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5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鹏扬稳鑫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5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24年2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鹏扬稳鑫120天滚动持有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82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4年4月25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 有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 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 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 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本基金特有 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 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 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 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 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与股票型基 金。

本基金采用120天滚动持有运作模式,基金管理人仅在每份基金份额的运作期到期日可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存在如下风险:(1)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2)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申请赎回或赎回被确认 失败,到期的基金份额自动进入下一个运作期的风险;(3)每份基金份额每个运作期实际 可能长于或短于滚动运作期的风险。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 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如果投资,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
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相关行情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期货 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 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如果投资,信用 衍生品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具体详见招募说明书“风 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如果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 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风险,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 性。

基金自动清盘风险。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自动清盘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截止日为2025年3月2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数据截止日为2024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其余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5年3月25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1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23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25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26
第九部分 基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