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国企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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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04
银河国企主题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 月 4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河国企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国企主题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979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11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公告依据 管 理 办 法》、《银 河国企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银河国企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1 月 8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1 月 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1 月 8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1 月 8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 年 1 月 8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河国企主题混合发起式 A 银河国企主题混合发起式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9797 01979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 是 是
投资)
注:(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2)银河国企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3)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于 2024 年 1 月 8 日起(含
该日)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2 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
2、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3、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单日申购金额限制、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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