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泰紫金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增设Y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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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23
关于华泰紫金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增设 Y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了更好满足个人养老金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华泰紫金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华泰证券(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 2025 年 5 月 23 日起对华泰紫金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Y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 A类基金份额,同时对《基金合同》和《华泰紫金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具体事宜如下:
一、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Y 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 A 类基金份
额。
A 类基金份额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供非个人养
老金客户申购的一类基金份额;Y 类基金份额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一类基金份额。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
管理的规定。Y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可以豁免申购限制和申购费等销售费用(法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资产的除外),可以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在向投资人充分披露的情况下,为鼓励投资人在个人养老金领取期长期领取,基金管理人可设置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机制;基金管理人亦可对运作方式、持有期限、投资策略、估值方法、申赎转换等方面做出其他安排。具体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 A 类和 Y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
总数。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为 019608。另增设 Y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
基金代码为 023706。
二、本基金的管理费和托管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各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年管理费率计提。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 0.6%;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
0.3%。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 各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 ÷ 当年天数
H 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1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若为负数,则E1取 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初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各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所持有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年托管费率计提。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 0.15%;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
0.075%。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 各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 ÷ 当年天数
H 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2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基金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若为负数,则 E2
取 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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