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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8 07:26:57 股吧网页版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相互转换业务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相互
转换业务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提升服务体验,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5 年 8 月 28 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
别基金份额间的转换业务,并对相关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全称 基金份额简称 基金份额代码

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 诺安多策略混合 A 320016

1

投资基金 诺安多策略混合 C 023350

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 诺安行业轮动混合 A 320015

2

投资基金 诺安行业轮动混合 C 019570

二、业务规则

1、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的转换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指:若投资者持有的某只基金具有多个类别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且登记在同一注册机构,投资者可以将其持有的某一类基金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其他类份额。如某只基金
具有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投资者可以将其持有的 A 类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 C 类份额或将
其持有的 C 类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 A 类份额。

2、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转换转出的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该基金最低转出份额的规定。

3、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原持有期限不延续计算。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转换时,以申请当日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不同类别基金份额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投资者办理本业务时,转出基金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转换业务。

6、本业务与公司已经开通的不同基金之间可以相互转换的原有业务不产生冲突。

7、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请投资者以相关公告为准。

8、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

三、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相互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

基金转换费由转出基金份额类别的赎回费以及相应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转出基金份额类别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份额类别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赎回费用。当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适用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份额类别的适用申购费率时,将收取申购费补差,即“申购费补差费率=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适用申购费率-转出基金份额类别的适用申购费率”;当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适用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转出基金份额类别的适用申购费率时, 不收取申购费补差。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类别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份额类别赎回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份额类别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份额类别赎回费)×申购费补差费率÷(1+申购费补差费率)

转换费=转出基金份额类别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转换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类别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四、适用销售渠道及业务办理时间

1、自 2025 年 8 月 28 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及其
他销售机构办理本业务,具体执行规则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则为准。

2、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遵守基金的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开放日及开放时间的相关规定,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五、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得相互转换的相关内容进行删除。本次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 2025 年 8 月 28 日起生效。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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