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瑞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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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9-21
摩根瑞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 有限公司
个人投资者理财服务热线: 400 889 4888
机构投资者理财服务热线: 400 889 4888
公司网站: am.jpmorgan.com/cn
重要提示
1、摩根瑞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3]1414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止,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代销网
点和本公司的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同时发售。
具体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事项请见各代销机
构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刊登的公告或在各代销网点发布的公告。
对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9
4888 咨询有关购买事宜。
5、本基金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募集期内的最高募集规模为 8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若
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募集规模不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
期利息),则所有的认购申请予以确认。否则,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末日比例确
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此募集规模限制。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
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
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由各销售机
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
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7、 募集币种:
人民币。
8、 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分别公告,计算公式
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
间不得互相转换。
9、基金的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10、 最低认购限额:
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下同),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次人民币 1 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
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
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
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1、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
本公司基金账户(保险公司多险种开户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开立多个账
户) 。发售期内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请投资者注
意,如同日在不同销售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
12、 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3、 销售机构(指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电子交易系统) 对认
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
请。 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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