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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5 07:38:08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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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15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清算交收等条款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基金运作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汇丰晋信

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与基

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8月18日起,调整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清算交收规则,并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实际运作、清算交收规则调整等需求,相应修

订《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

内容。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修订后的《托管协议》自2025年8月18日起生效。本次修订内容对本基金原有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履行适当程序。修订后的《托管协议》将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sbcjt.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

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本公告仅对调整清算交收条款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实际运作相应更新事项予以说

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

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5日

附件:《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基金管理人承诺其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 基金管理人承诺其知悉《中华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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