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安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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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1-23
关于平安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反映平安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提高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平安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起,调整本基金业绩
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5%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 A500 指数收益率*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订。本次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内容如下:
对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章节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五、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恒生
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5%
采用该比较基准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中证 800 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该指数编制合理、透明,市场覆盖率较广,不易被操纵,并且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与本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比较匹配,适合作为本基金A 股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选样债券信用类别覆盖全面,期限构成宽泛,因此该指数适宜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恒生指数采用流通市值加权法计算,是反映香港股市价格走势最有影响的一种股价指数。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若未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或本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停止发布,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调整为:
“中证 A500 指数收益率*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中证 A500 指数从各行业选取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 500 只证
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各行业最具代表性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
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市场影响力。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约束,设定本基金的基准为中证 A500 指数收益率*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若未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或本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停止发布,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事项
1、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亦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发生重大变化,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事项已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司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3、本公告仅对平安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投资者可通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免长途电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fund.pingan.com 了解详情。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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