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农银汇理品质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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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05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农银汇理品质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农银汇理品质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现将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农银汇理品质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农银汇理
品质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 2025 年 5 月 6
日,投票时间为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 17:00 止。2025
年 6 月 4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监督员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或委托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因此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备查文件
1、《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农银汇理品质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农银汇理品质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农银汇理品质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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