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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4 09:06:23 股吧网页版
建信优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A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4

建信优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A 类基金份额开放
日常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4 月 14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建信优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基金简称 建信优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发起(FOF)

基金主代码 01436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4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建信优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

公告依据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建信优享平衡

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

明书》

申购起始日 -

赎回起始日 2025 年 4 月 15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建信优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 建信优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

持有期混合发起(FOF)A 持有期混合发起(FOF)Y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4365 01869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注:(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5533(免长
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cbfund.cn 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的相关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如该日历年度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
延至该日历年度对应月份最后一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若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开始办理赎回,具体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对于申购的基金份额,自该笔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 3 年后的对应日(如该日历年度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日历年度对应月份最后一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若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方可以赎回。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0.01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0.01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设有 3 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最短持有期限的情况下方可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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