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沪港深优质资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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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24
富国沪港深优质资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5 年 6 月 18日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5 年 06 月 24 日
一、重要提示及目录
1、 重要提示
富国沪港深优质资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696 号《关于准予富国沪港深优质资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22 年 4 月 27 日至 2022 年 5 月 13 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
发行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2)第 00217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
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 22,878,375.18 元,募集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2,233.85 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22,880,609.03 元,折合 22,880,609.03 份基金份额,其中 A 类基金份额
16,804,242.48 份,C 类基金份额 6,076,366.55 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富国沪港深优质资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沪港
深优质资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
告》,截至 2025 年 5 月 17 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触发本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沪港深优质资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发生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5 年 5 月 18 日起进
入清算期,故本基金清算开始日为 2025 年 5 月 18 日。
本基金清算期自 2025 年 5 月 18 日至 2025 年 6 月 4 日止。由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5 年 5 月 18 日组成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一、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 重要提示 ...... 2
2、目录 ...... 2
二、 基金概况...... 4
三、 财务会计报告...... 4
四、清算事项说明...... 5
1、基金基本情况 ...... 5
2、清算原因 ...... 6
3、清算开始日 ...... 6
4、清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6
五、清算情况...... 6
1、资产处置情况 ...... 7
2、负债清偿情况 ...... 7
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 8
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 9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 9
六、备查文件目录...... 9
1、备查文件目录 ...... 9
2、存放地点 ...... 10
3、查阅方式 ...... 10
二、基金概况
1. 基金名称:富国沪港深优质资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简称:富国沪港深优质资产混合发起式
3. 基金主代码:013989
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
5.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 年 05 月 17 日
6.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最后运作日(2025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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