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国沪港深优质资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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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16
关于富国沪港深优质资产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
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富国沪
港深优质资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富国沪港深优质资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
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富国沪港深优质资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富国沪港深优质资产混合发起式
A类份额基金代码:013989
C类份额基金代码:01399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5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
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
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5年5月17日。若截至2025年5月17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将触发本
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如出现该等情形,根据本基金
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无须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
购、赎回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适当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人
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
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
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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