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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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27
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目录
重要提示 ......1
一、基金概况 ......2
二、基金运作情况 ......2
三、财务会计报告 ......3
四、清算情况 ......4
五、备查文件 ......7
重要提示
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06 号文《关于准予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指数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正式
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规模低于 2 亿元人民币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
限。本基金已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日终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事由,平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
运作日定为 2025 年 3 月 11 日,并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指数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387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3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
公告依据 器械创新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平安中证
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06 号文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等规定自 2022 年 2 月 28 日至 2022 年 3 月 7 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发售。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16,739,364.03
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043.48 份基金份额)。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
规模低于 2 亿元人民币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3 月 11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
对应日为 2025 年 3 月 11 日。因截至 2025 年 3 月 11 日日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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