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对债市带来哪些影响?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称,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在2025年8月8日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我们认为,政策目的主要在于统一各券种的税收制度,减少税负差异对券种间定价的扭曲,优化债券收益率曲线定价机制。同时,有助于增加一定的财政收入。按3%-6%的增值税率算,粗略估算对于财政收入年化的提振规模在200-300亿元量级。
此次税收调整对于债券市场有哪些影响呢?我们认为,对债市中期走势的影响相对有限,短期可能主要带来四方面影响:

对于机构投资者而言,国债、地方债是银行、保险等机构资产配置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保险适用增值税率为6%,我们预计这一变化对各家银行、保险税前利润的影响不超过1%,实际影响相对有限。过往利率下行过程中,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保持了较为持续、稳定的国债配置,这来自于负债刚性兑付、长久期属性和资产负债匹配的基本要求,后续也很难大幅减少对国债的配置需求。而利率下行有望降低对红利股票的股息率要求,相对利好红利股。同时,由于此次调整仅针对票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公募基金的所得税优势和资本利得增值税优势继续维持。考虑到6%的银行自营适用增值税率高于3%的资管产品税率,新规后公募基金的税收优势比此前更加显著,在公募基金免税优势仍延续的情况下,银行自营等机构或依然有较强的委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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