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升元中短期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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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23
关于南方升元中短期利率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南方升元中短期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4年12月23日起对旗下南方升元中短期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D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
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自2024年12月23日起,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代码(D类基金
份额简称:南方升元中短期利率债债券D,基金代码:023025)。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与
原有各基金份额相同。
本基金D类份额的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5%,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5%
100万≤M<500万 0.3%
M≥500万 每笔1000元
本基金D类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
份额持有期间(N) 赎回费率
N<7日 1.5%
N≥7日 0
赎回费应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本公司或销售机构公示信息为准。
本次新增D类基金份额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南方升元中短期利率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了修订。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
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
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
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
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南方升元中短期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
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 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第二部分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释义 54、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 54、A类、D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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