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医药成长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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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30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医药成长 30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富国医药成长 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富国医药成长 3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根据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法律法规的更新、基金实际运作等对基金合同及《富国医药成长 3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因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法律法规的更新、基金实际运作等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协商后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将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正式生
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安排
1、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的
份额代码为 025056。本基金将形成 A 类和 C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将
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
主选择与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新增的 C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了 C 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 A 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2、C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7 日≤N<30 日 0.50%
N≥30 日 0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C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 C 类基金份额少于 3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
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
3、C 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与原有的基金份额相同。
4、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公司的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27 层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吕铭泽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2)代销机构: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请以本公司或销售机构公示信息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符合要求的基金销售机构代理销售上述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内容包括因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法律法规更新、基金实际运作等对相关的条款进行修订,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将据此相应修改,并将在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相应更新。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投资者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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