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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9 07:56:11 股吧网页版
关于增加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9

关于增加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一、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海证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自

2025年6月19日起,江海证券将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并开通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具体代销基金及业务开通如下表所示:

是否开通 是 否 开 定 投 起 是否费率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转换 通定投 点 金 额 优惠

(元)

富兰克林国海基本面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8515 是 是 1 是

富兰克林国海基本面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21734 是 是 1 否

二、转换业务相关事项

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

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和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的情况而定。

(2)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在相关基金的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中载明。

2.其他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

公司管理的基金。

(2)富兰克林国海基本面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A、C份额为同一基金的不同份额类

别,在该销售机构暂不开通转换。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了解具体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除此以外,基金转换业

务的办理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其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本公司新发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5)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并在调

整前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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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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