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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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25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
证券”)协商一致,自2025年7月25日起,本公司新增申港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
开通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和转换等销售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的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浙商丰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102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相关业务时,在遵守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相关
公告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业务规则及活动(如有)以销售
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z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9908
2、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shg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6029
四、风险提示
1、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
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
其他法律文件。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
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其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
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zsfund.
com)的相应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同产品不同份额是同一个基金共同运作,但收费方式不同。请投资者充分了解同一基
金产品不同份额的销售相关费用及运作相关费用的差异,并根据需求选择。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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