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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14 09:12:38 股吧网页版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相互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14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相互转换
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 2025 年 2 月 14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间的转换
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长城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城智能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城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业务规则

1.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间的转换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指:若投资者持有的某只基金具有多种类别基金份额,且登记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投资者可以将其持有的某一类基金份额转换成同一基金的其他份额类别。例如:某只基金具有 A 类份额、C 类份额,投
资者可以将其持有的 A 类份额转换成同一基金的 C 类份额,或将其持有的 C 类份额转换成
同一基金的 A 类份额。

2.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间转换转出的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该基金最低赎回份额的规定。

3.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间相互转换,原持有期限不延续计算。即转入份额在赎回或转出时,按持有时段适用的赎回费档次计算赎回费的,该持有时段为该部分份额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期限。

4.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转换时,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不同类别基金份额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

5.投资者办理本业务时,转出份额类别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份额类别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转换业务。

6.本业务与本公司已经开通的不同基金间的相互转换业务不产生冲突。

7.本业务只能在同时销售该基金各类别基金份额的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及业务安排可能存在差异,开展本业务的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请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和公告为准。

三、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间相互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

1.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间转换的费用由转出份额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份额的申购
费补差二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类份额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2.转换费用的计算公式

(1)如转入份额的申购费率>转出份额的申购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数量×转出份额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份额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赎回费率

转入总金额=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赎回费

转入份额申购费补差费率=转入份额适用申购费率-转出份额适用申购费率

转入份额申购费补差=转入总金额-转入总金额/(1+转入份额申购费补差费率)

转入净金额=转入总金额-转入份额申购费补差

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份额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转出份额赎回费+转入份额申购费补差

(2)如转出份额的申购费率≥转入份额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赎回费率

3.对于实行级差申购费率(不同申购金额对应不同申购费率)的份额类别,以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出份额类别申购费率、转入份额类别申购费率计算申购补差费用;如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出份额类别申购费或转入份额类别申购费为固定费用时,申购补差费用视为 0。

四、业务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投资者可以在上述基金的开放日通过上述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业务。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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