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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0 07:29:38 股吧网页版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鑫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B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0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联鑫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B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联鑫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国联鑫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 2025 年 6月 20 日起对国联鑫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 B 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新增 B 类基金份额类别基本情况

自 2025 年 6 月 20 日起,本基金将增加 B 类基金份额,
形成 A 类、B 类、C 类三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004836;B类基金份额代码:024661;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4837),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单独公告。新增的 B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
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B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1、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单笔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0.80%

50 万元(含)-500 万元 0.30%

500 万元以上(含)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7 日≤Y<30 日 0.75%

30 日≤Y<180 日 0.50%

180 日≤Y<1 年 0.10%

Y≥1 年 0

(注:Y 为持有时间;1 年=365 日)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 B 类基金份额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对于 B 类基金份额持有期不少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基金
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 75%归入基金财产;对于 B类基金份额持有期不少于 3 个月但小于 6 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 50%归入基金财产;对于 B 类基金份额持有期不少于 6 个月但小于 1 年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 25%归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不少于 1 年的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注:1 个月=30 日,1 年=365 日)
3、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管理费及托管费

B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及托管费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与A类、C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年管理费率和年托管费率分别为0.60%和0.10%。

4、B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参考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新增 B 类基金份额将设置与 A 类、C 类基金份额
不同的销售渠道。

(1)直销机构

1)名称: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6 号大百汇广场 31 层 02-04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208 号玖安广场
A 座 11 层

法定代表人:王瑶

邮政编码:100011

电话:010-56517002、010-56517003

传真:010-64345889、010-84568832

邮箱:zhixiao@glfund.com

联系人:巩京博、徐冉

网址:www.glfund.com

2)国联基金直销电子交易平台

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方式包括网上交易、微信服务号“国联基金”交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或微信服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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