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富通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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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21
关于海富通添益货币市场基金
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作为海富通添益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5年3月24日起对旗下海富通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在
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加C类基金份额(代码:023696),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份额类别概况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加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现有A类和B类基
金份额保持不变。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各类基
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二、新增基金份额的费率和相关业务安排
(一)新增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如下所示:
1、管理费率(与A类和B类基金份额一致)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
2、托管费率(与A类和B类基金份额一致)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年,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率为0.01%/年,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为0.10%/年。
4、申购费、赎回费
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一致,不收取申购
费,原则上不收取赎回费(根据基金合同约定需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的情形
除外)。
(二)其他业务安排
1、登记机构: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与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
额一致,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申购C类
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0.01元,销售机构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另有约
定的,从其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
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注册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
赎回处理。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自2025年3月24日起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
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销售机
构及变更或增减将由基金管理人在网站公示或在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
四、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因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基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本基金
实际运作情况,我公司就《海富通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海富通添益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
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上述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我公司已就修
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海富通添益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
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
2、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于2025年3月24日起生效。基金管
理人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内容更新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
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
相关公告等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或拨打全国
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
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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