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可投资北交所上市股票及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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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08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可投资北交所上市股
票及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本公司后续成立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统称“基金”)将按照各自基金合同的约定,在遵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及相关风险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参与北交所上市股票的投资。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上市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上市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北交所上市股票。
今后,本公司旗下新增基金如果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亦可以投资北交所上市的股票,届时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进行北交所上市股票投资,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基金管理人同时提请投资者注意基金因投资北交所上市股票所带来的风险:北交所上市企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普遍具有初创性、技术新、研发投入大、前景不确定、业绩波动大、风险高等特征,相对于沪深交易所上市企业,北交所上市企业的经营风险、盈利风险、技术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股价大幅波动风险等整体上更为突出,且在北交所投资还存在市场制度、交易规则等差异可能带来的风险。
基金投资北交所上市股票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股价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1、市场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主要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体现“更早、更小、更新”的特点,但其高成长性与高风险并存。企业因多处于成长期,市值规模偏小,对核心技术人员和供应商的依赖性相对更高,企业的客户集中度高、财务稳定性较低,应对外部冲击能力相对较弱,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收入及盈利水平等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2、股价波动风险
首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多聚焦行业细分领域,业绩受外部环境影响大,可比公司较少,传统估值方法可能不适用,上市后可能存在股价波动的风险。
其次,北京证券交易的制度规则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制度规则存在一定差别,可能导致在此交易的股票股价波动较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日常交易涨跌幅限制为30%(较主板、创业板和科创板更宽松)。所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个股波动幅度较其他股票加大,股价波动风险随之上升。
3、流动性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门槛较高,初期参与的主体可能较少;此外,由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规模小,部分企业股权较为集中,由此可能导致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弱,若投资者在特定阶段对个券形成一致预期,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4、信用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自成立起即实行注册制,对经营状况不佳或财务数据造假的企业实行严格的退市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个股存在更高的退市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可能因触及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股票退市可能会给基金带来不利影响。
5、系统性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均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以北京证券交易所个股相关性相对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6、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专精特新”企业和上市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办理基金申购、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更新)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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