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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0 09:10:11 股吧网页版
关于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0


关于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7月8日17:00时止。经统计,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190,875,167.02份有效基金份额出席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占权益登记日(2025年6月12日)基金总份额的99.14%。

上述出席情况达到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和赎回费率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并由出席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表
决。2025 年 7 月 9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
的监督下,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表决结果为:

190,875,167.02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

上述表决结果达到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和赎回费率的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托管人确认,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2,000元,律师费25,000元,合计37,000元。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7月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和赎回费率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整方案

1、调整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调整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A类基金份额依旧不收取销售服务费,D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不变,具体调整如下: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调整前: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5%。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调整后: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

2、调整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本基金调整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A类、D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不变,具体调整如下: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调整前:

费用种类 持有期限 费率

持有期<7日 1.5%

C类赎回费率

7日≤持有期<30日 0.75%

持有期≥30日 0%

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的25%应归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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