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降托管费率、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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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24
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降托管费率、增加 E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人对基金产品的投资需求,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
决定自 2025 年 6 月 24 日起,对我公司管理的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调降托管费率、增加 E 类基金份额,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针对上述事宜,我公司对《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降托管费率
本基金托管费年费率由 0.1%下调为 0.05%。
(二)新增 E 类基金份额
一、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基本情况
本基金自 2025 年 6 月 24 日起增加 E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4660)。E 类基金份额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本基金 A 类、C 类、D 类、E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 A 类、C 类、D 类、E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二、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费用费率结构
1、申购费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
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 <7 日 1.50%
N≥7 日 0
赎回费用全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0%。
三、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单笔申
购最低金额高于 10 元人民币的,从其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均为 10 元人民币;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最低申购金额、定投最低金额均为 10 元人民币。转换转入及定投的起点设置与申购相同。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0.1 份基金份额。基金
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0.1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销售机构另有规定单笔最低赎回份额高于 0.1 份的,从其规定。转换转出下限设置与赎回相同。
四、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我公司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生柳荣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2)网上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我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我公司网站查询。我公司网址:www.ccbfund.cn。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户服务电话: 95188-8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我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公告更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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