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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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15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天弘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天弘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
并相应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有关内容。调整后的费率自 2025 年 8 月 15 日起生
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管理费的方案
本基金的管理费由 0.50%年费率调低为 0.15%年费率。
二、调低托管费的方案
本基金的托管费由 0.10%年费率调低为 0.05%年费率。
三、重要提示
1、根据上述方案,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对《基金合同》、《天弘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和《天弘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自 2025 年 8 月 15 日起生效。
2、此次修订内容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已履行了相关程序,且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天弘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所在部分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分 基金 准和支付方式 准和支付方式
费用与税 1、基金管理人的 A 类基金份额 1、基金管理人的 A 类基金份额
收 及 C 类基金份额管理费 及 C 类基金份额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 ETF 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
金 A 类基金份额及 C 类基金份额 金 A 类基金份额及 C 类基金份额
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 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
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后的余额 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后的余额
(若为负数,则取 0)乘以 A 类 (若为负数,则取 0)乘以 A 类
基金份额及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 基金份额及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占比的 0.5%年费 基金资产净值占比的 0.15%年费
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 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下:
H=E×0.5%÷当年天数 H=E×0.15%÷当年天数
……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准和支付方式 准和支付方式
2、基金托管人的 A 类基金份额 2、基金托管人的 A 类基金份额
及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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