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1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E 类份额开通“同花顺钱包”
T+0 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同花顺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签署的销售协议,双方决定在“同花顺钱包”变更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开通T+0 快速赎回业务。
自 2025 年 7月 22 日起,本公司旗下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A(基金代码
为:000903,以下简称“活期添利 A”),停止在同花顺销售渠道T+0快速赎回业务,同时开通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E(基金代码为:005148,以下简称“活期
添利 E”)在同花顺销售渠道 T+0 快速赎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快速赎回业务
快速赎回业务是指根据投资者与同花顺签署的产品快速赎回服务协议以及
其他有关协议(以下统称“《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投资者通过同花顺“同
花顺钱包”平台提交快速赎回申请时,若该快速赎回申请符合《服务协议》约定
的条件,在同花顺对快速赎回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垫资行在确定的额度内,由垫
资行实时向投资者提供该笔快速赎回申请对应的金额,投资者同意本公司将垫付
资金对应的货币基金份额过户给垫资行,垫资行获得该笔快赎对应的基金份额快
速赎回申请所属自然日起(含当日)至赎回确认之日(不含当日)所对应的赎回
款及未结转收益。该服务非法定义务,提现有条件,依约可暂停。
二、适用范围
快速赎回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为新华活期添利E(基金代码为:005148),服务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同花顺的规定,在同花顺指定平台开立交易账户并按照同花顺“同花顺钱包”平台设置的交易规则投资以上货币市场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如未来本公司和同花顺协商一致调整快速赎回业务的适用范围的,届时将由
本公司或同花顺另行公告。
三、业务规则
1、投资者需与同花顺签署《服务协议》。快速赎回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服务协议》约定为准。
2、投资者通过同花顺指定平台办理快速赎回业务的申请时间一般情况下为每个自然日(包括周一至周日)的 0:00-24:00。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临时暂停快速赎回业务或调整快速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并由同花顺通过指定平台通知投资者,本公司届时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3、投资者在同花顺持有的新华活期添利 E 单只产品、单个自然日的快速赎
回业务的提现金额不高于 1 万元,如有调整本公司或同花顺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发起货币市场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并由垫资行实时垫付该笔快速赎回对应款项后,从投资者发起快速赎回业务申请所属自然日起(含当日),该笔快速赎回款项对应基金份额的收益归垫资行所有。
5、因配合进行快速赎回款项垫资收益的划拨,客户收益和总份额的查询时间可能较普通产品稍有延迟。具体细则以同花顺相关规则为准。
四、快速赎回业务服务费
投资者使用货币市场基金快速赎回服务,暂不收取服务费,如有调整本公司或同花顺将另行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同花顺办理快速赎回业务的相关流程应遵循同花顺的有关规定,投资者申请快速赎回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和《服务协议》。
2、本公司按照垫资银行要求对垫资总额设置限额,垫资总额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如垫资总额达到本公司设定的限额,本公司和同花顺将临时暂停
快速赎回业务,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恢复该业务。具体限额和其他限制规定以《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3、本项目的垫资行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如有调整本公司或同花顺将另行公告。
4、本公告与《服务协议》不一致的,以投资者实际与同花顺签署的《服
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5、本公司和同花顺可根据业务需要经协商一致对快速赎回业务申请限额、业务规则和服务费等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服务协议》的
约定进行公告或者由同花顺通过指定平台通知投资者。
6、本公告仅对在同花顺“同花顺钱包”平台快速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新华活期添利 E 的详细情况,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
告。
7、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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