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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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16
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四月
目 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1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2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与核查...... 3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9
五、基金财产的保管...... 10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14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17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21
九、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26
十、基金的信息披露...... 28
十一、基金费用...... 30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33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34
十四、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 35
十五、禁止行为...... 37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38
十七、违约责任...... 40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 41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42
二十、其他事项...... 43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
成立时间:2005 年 6 月 21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2005】93 号
经营范围:(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成立日期:1992 年 10 月 19 日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批准机关: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105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293.52 亿元
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经营范围: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二)订立基金托管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订立基金托管协议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所使用的词语或简称与其在《基金合同》的释义部分具有相同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四)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约定的内容为准。
(五)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机制实施期间的相关安排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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