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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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04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 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为客观
反映基金公允价值,自 2025 年 9 月 3 日起,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
投资基金(除 ETF 外)所持有的股票芯原股份(证券代码 688521)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同时,对 ETF 联接基金持有的标的 ETF,在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上述股票的调整因素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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