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取向(包括、异性恋、等)是人类自然的多样性表现。尽管科学界已形成基本共识,公众对“性取向如何形成”“社会压力如何影响”等问题仍存在误解。本文结合最新研究(截至2025年)与权威机构结论,系统梳理核心议题。
一、性取向的成因:先天为基,后天调节
科学界普遍认为,性取向是先天生物因素与后天环境复杂交互的结果,但先天因素起基础性作用,后天环境主要调节其表达与自我认知,而非“决定”或“改变”性取向。
1. 先天生物因素:多基因与发育环境的协同
- 遗传与基因:同双胞胎(基因几乎完全相同)的性取向一致性(约30%-50%)显著高于异双胞胎(约10%-20%)或普通兄弟姐妹,表明基因对性取向有影响,但无单一“基因”。2019年《自然·人类行为》的综述指出,全基因组关联研究(GWAS)仅能解释约8%-25%的性取向变异,涉及多个基因位点(如SLITRK5/6、TSHR)的协同作用,类似身高或智商的多基因调控模式。
- 孕期激素假说:胎儿在内暴露的性激素(如雄激素)水平可能影响大脑性分化。例如,动物实验显示,孕期注射雄激素的雌性大鼠更可能表现出同性倾向;人类观察发现,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CAH)女性(因孕期激素异常)的比例略高于普通人群(约5%-10% vs. 2%-5%)。但需强调,该假说尚无法直接推断人类因果关系,美国内分泌学会明确反对通过产前干预改变性取向。
- 脑结构与功能的关联性:神经影像学研究发现,与异性恋者的大脑结构(如下丘脑核团大小、胼胝体厚度)和功能连接模式存在细微差异。例如,2020年《神经科学杂志》指出,性恋者杏仁核体积介于男女异性恋之间,提示性别认同与性取向的解耦。但这些差异更可能是性取向形成的生物学基础,或长期行为模式塑造的结果,因果方向仍需纵向追踪研究验证。
2. 后天环境:影响表达,而非决定
后天因素不直接导致,但会深刻影响个体对自身性取向的认知、表达及社会适应:
- 文化与社会规范:在开放包容的环境中(如北欧国家),个体更可能更早意识到并接纳自己的性取向;在保守压抑的环境中(如部分发展中国家),许多人可能因恐惧歧视而隐藏或否认真实倾向(甚至终身未察觉)。
- 成长经历:家庭关系(如父母性别角色刻板程度)、早期情感体验(如同伴互动)可能影响自我认同的节奏,但无证据表明“不良家庭养育”或“童年创伤”会“导致”。
- 关键期敏感经历:部分理论认为,青春期前后的某些敏感经历(如特定亲密关系)可能与先天倾向产生交互,放大或调整性取向的表达,但具体机制尚未明确。
核心结论:性取向是与生俱来的生物特征(类似左利手),具有高度稳定性(约95%的成年人性取向终身不变),但青春期前后可能存在5%左右的流动性(如从转向)。
二、“少数压力”下的心理适应:社会歧视的代价
在充满偏见的社会中,(LGBTQ+)常面临“少数压力”(Minority Stress),这可能导致心理与行为的适应性调整,但本质是外界歧视的产物,而非性取向本身的缺陷。
常见影响与数据
- 内在恐同(Internalized Homophobia):长期接触社会对的负面评价(如“不道德”“病态”),可能将偏见内化为自我否定,表现为羞耻感、低自尊或自我厌恶。研究显示,约30%-40%的曾经历不同程度的自我厌恶(普通人群该比例<5%)。
- 社交伪装与情感隔离:为避免歧视,部分人被迫隐藏真实身份(如伪装成异性恋),导致长期的心理压力与人际疏离。一项针对中国的调查(2023)发现,68%的受访者曾因隐藏身份感到孤独,45%报告过“社交倦怠”。
- 心理健康风险升高:美国CDC监测项目显示,LGBTQ+青少年的自杀尝试率在缺乏家庭支持的群体中是异性恋同龄人的2-3倍;但在高接纳度环境(如荷兰,2001年合法化同性婚姻)中,这一差异缩小至统计不显著(1.2:1)。
积极应对与韧性
在包容环境中(如家庭支持、法律保护完善),者的心理健康水平与异性恋群体无显著差异。例如,澳大利亚2022年的追踪研究显示,接受家庭接纳干预的LGBTQ+青少年,其抑郁症状发生率较未干预群体低40%。
三、“患者”标签:错误且有害的污名
将称为“患者”是典型的医学与伦理错误,已被全球权威机构明确否定:
- 医学分类的变迁:世界卫生组织(WHO)1990年将从《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删除;2018年ICD-11进一步将“性取向转换障碍”(试图改变性取向)定义为“与性健康相关的心理和行为障碍”,而非性取向本身。中国中华医学会精神病学分会2001年发布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同样不再将列为精神疾病。
- “转化治疗”的危害:所谓“矫正”的电击、药物或心理治疗被证实无效且残忍。世界医学协会(WMA)等机构明确反对任何形式的“性取向矫正”,认为其构成酷刑与人权侵犯。2023年《JAMA Psychiatry》的系统评价指出,98%的“转化治疗”参与者会出现严重心理创伤(如PTSD),无证据显示其能改变性取向。
正确表述:应使用“者”或“”等中性、尊重的称呼,避免“患者”“不正常”等污名化词汇。
四、人口比例与数据偏差:真实比例可能被低估
由于社会对的污名化,准确统计人口比例极具挑战,现有数据普遍存在幸存者偏差(仅反映“愿意公开身份”的群体)。
1. 主流研究估算
- 经典数据:金赛量表(1948)通过大规模访谈提出性取向是连续光谱(0-6分,0为绝对异性恋,6为绝对),约10%的人口“主要为”(评分5-6),另有约10%为。
- 现代调查:西方国家(如美国、英国)的全国性调查显示,自我认同为的比例约2%-5%,约2%-4%;中国缺乏全国性数据,但北京、上海等地的抽样调查显示,自我认同的比例约1%-3%(可能因隐藏率高而被低估)。
2. 数据偏差的主要原因
- 隐藏与否认:在法律禁止同性关系或家庭压力大的地区(如部分东南亚国家),大量者选择终身隐瞒,不会出现在调查中。
- 自我认知滞后:部分人可能因缺乏相关知识或社会排斥,直至中年甚至老年才意识到自己的性取向,或终生未明确自我认同。
- 调查方法的局限性:基于面对面访谈的调查易引发受访者顾虑;网络调查虽更匿名,但无法覆盖无网络或不熟悉技术的群体(如老年人)。
结论:现有数据(2%-6%)更接近“愿意公开身份且在包容环境中自我认同”的群体,真实比例可能更高(部分学者综合Kinsey报告与当代元分析,推测全球约5%-10%)。
五、延伸思考:超越“成因”的科学与人文对话
性取向的研究不仅是科学问题,更涉及文化、伦理与人权。以下是值得关注的延伸议题:
- 非西方视角:印度Hijra社群(者与传统性工作者的混合群体)在历史上曾被赋予宗教神圣性,其社会地位的变迁反映了文化对的复杂态度(参考《The Hijras of India: A Historical Perspective》)。
- 去污名化的实践:联合国《日惹原则》(2006)明确提出,的权利是基本人权;中国《民法典》(2021)虽未直接提及,但通过“禁止基于性取向的歧视”条款(第109条)为提供了法律保护基础。
- 教育的力量:挪威自2006年起将历史纳入中小学教材,2022年调查显示,青少年对的接纳度较2006年提升47%,校园欺凌事件下降32%(挪威教育部数据)。
总结
性取向是人类自然的多样性表现:
- 成因:以先天生物因素(多基因、孕期激素)为基础,后天环境调节其表达与认同;
- 心理影响:社会歧视是导致心理困境的主因,包容环境可保障的心理健康;
- 标签:“患者”是错误污名,科学界已明确其非疾病属性;
- 比例:受限于社会压力,现有数据普遍低估真实比例,需更包容的调查环境。
正如美国心理学会所言:“性取向不是选择,也不是问题——尊重与接纳才是关键。” 推动社会包容,比争论“成因”更具现实意义。
(注:本文综述学界主流观点,个体经历可能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