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个人养老金账户领取发生新变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对外发布《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丰富个人养老金领取情形,明确具体操作办法,自9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个人养老金新增3种领取情形
《通知》新增了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的3种情形:一是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本省(区、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是申请之日前两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三是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
其中,第一种情形使得传统意义上只能应对老年收入风险的养老金制度,可以进一步发挥缓解参保人及其家庭疾病费用负担的功能,成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这表明此次个人养老金领取情形的调整,是积极探索社会保障项目协同、功能丰富的创新之举。
申请渠道更加多样
在领取申请方式上,《通知》也进行了优化。除原有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申请外,新增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的线上服务入口。同时,参加人也可选择向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这一改革举措方便了群众通过多个渠道申领个人养老金,提高了服务便利化程度,有利于提高参保群众的满意度。
个人养老金市场整体稳步发展
目前,个人养老金开户人数已突破7000万,投资产品供给也持续丰富。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显示,截至8月7日,个人养老金产品总数达到1100只。从产品类型来看,有储蓄类、基金类、保险类和理财类产品,覆盖了不同风险偏好人群的需求。
此外,Wind数据显示,截至二季度末,个人养老金基金总规模已超124亿元,较一季度末增超8%;303只个人养老金基金产品中,超290只成立以来收益率为正,更有11只基金产品成立以来收益超过20%。
总的来看,个人养老金领取情形进一步丰富,从长期看,随着个人养老金参与人数的增加和制度的完善,更多的资金有望进入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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