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木葱茏的五月,公募基金行业迎来一场重大变革——5月7日,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5月16日,首批新模式浮动费率产品正式上报,标志“选基就是选业绩基准”时代开启。
对于投资者而言,这场变革带来的不仅是规则调整,更是一次重新审视布局机会的契机。四问四答,带你搞懂新模式浮动费率基金。
1、什么是浮动费率基金?
简单来说,浮动费率基金是一种基金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费费率与基金规模、基金业绩或基金持有期挂钩的基金。
回顾发展,浮动费率基金历经了三个重要阶段:
1.0时代:可追溯至2003年,当时浮动费率本质是管理费与单位净值挂钩。这一模式虽有一定创新,但关联性相对单一。
2.0时代:开启于2019年底,首批成立的浮动费率试点模式是与业绩挂钩产品,采用逐笔计提法提取业绩报酬,即基础管理费率为0.8%,对于基金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报酬计提基准(8%)的部分按20%提取业绩报酬。这一时期,标志着基金管理费与业绩表现开始紧密关联,对基金获取绝对收益能力提出较高要求。
3.0时代:2023年,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新发一批浮动费率产品,至此明确形成三种挂钩模式。
1) 与基金业绩挂钩。基金费率双向浮动,收益未达标则适当下调管理费率,收益表现超越约定标准时,管理费率水平适当上调但有上限。
2) 与持有时间挂钩。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时长与承担的管理费率反向相关,按持有时间分档收费,持有时长越久,支付年费率水平越低。
3) 与基金规模挂钩。按照基金管理规模分档收取管理费,规模越大,管理费率水平越低。
2、“最新版”浮动费率基金新在哪儿?
此次公募基金改革推出的新模式浮动费率产品为“支点式”,即将管理费与基民持有时间及持有投资结果进行挂钩。
其收费模式为——
持有期间产品业绩表现
符合同期业绩比较基准,适用基准档费率;
明显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低档费率;
显著超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适用升档费率。
此外,与以往浮动费率产品不同,目前首批上报的新型浮动费率产品均为全市场选股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主要对标中证800、中证A500、中证500、沪深300等主流宽基指数。(资料来源:中国证券报《首批新模式浮动管理费率基金上报》)。
3、新模式浮动费率产品有哪些优势?
对于投资者,新模式浮动费率产品优势显著:
1) 它鼓励管理人进一步充分发挥主动管理能力,从而有利于提升盈利体验;
2) 完善公募基金产品谱系,提供更多投资选择;
3) 引导树立长期投资理念,让自己更加关注长期业绩稳定性与投资策略可持续性,避免短期投机行为。
4、普通投资者如何参与?
业内首批:信澳优势行业混合基金
5月23日,信澳优势行业混合基金正式获批。作为首批“分档计提”浮动管理费基金,该产品将管理费与投资者的持有时间及投资结果挂钩,具体费率结构如下:

数据来源:基金合同,注R为该笔基金份额的年化收益率,Rb为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年化收益率。三档费率模式分别指,当持有年化收益率跑赢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年化收益率6%并且收益为正,则按照1.50%/年计提管理费;若持有年化收益率跑输同期业绩比较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年化收益率3%及以上,则按照0.6%/年计提管理费。上述两种情况之外,即若持有年化收益率为负或超额年化收益率并未达6%以上,则按1.20/年收取管理费。)
具体投资策略上,该基金计划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结合,聚焦国家战略方向与高景气赛道,精选具备投资价值和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力求捕捉时代机遇下的产业红利。
拟任基金经理方面,则是科技赛道选手吴清宇管理新产品,其拥有13.5年证券从业经验、9年投资管理经验,擅长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结合投资模式,分享优势行业趋势升级的红利。
回看过往投资布局,吴清宇主要聚焦高景气科技细分领域,与投资者共享科技公司成长收益,所管产品超额收益显著。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3月31日,代表作之一信澳优势产业混合A成立以来净值增长率为32.32%,远超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27%的表现。(数据来源:基金定期报告,过往表现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须谨慎。)
展望未来,在改革推动下,更多浮动费率产品有望上新。但值得一提的是,浮动费率基金虽强化利益绑定,投资者仍需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选择,量力参与。
吴清宇: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香港大学金融学硕士。2011年7月起历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20年12月加入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现任信澳景气优选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12月21日起至今)、信澳优势产业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5月29日起至今)、信澳匠心严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24年11月29日起至今)、信澳周期动力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24年11月29日起至今)。
风险提示:本材料关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的内容不构成本产品投资操作的限制,本产品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以本产品合同约定为准。本材料所提及的整体投资思路为当前思路安排,不排除未来有可能发生改变的可能性。本材料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债市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的表现保证。基金投资有风险,请投资者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特征,听取销售机构的适当性意见,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在详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基础上,谨慎投资。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浮动管理费模式相关风险:(1)本基金的管理费由固定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组成,其中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取决于每笔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长和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水平,因此投资者在认/申购本基金时无法预先确定本基金的整体管理费水平。(2)由于本基金在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时,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算管理费,该费率可能高于或低于不同投资者最终适用的管理费率。在基金份额赎回、转出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基金投资者实际收到的赎回款项或清算款项的金额可能与按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结果存在差异。投资者的实际赎回金额和清算资金以登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3)本基金采用浮动管理费的收费模式,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收益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