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场监管总局约谈饿了么、美团、京东三家平台企业,要求相关平台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理性参与竞争,共同构建消费者、商家、外卖骑手和平台企业等多方共赢的良好生态。
一段时间以来,以外卖平台为代表的许多消费类网站平台以“补贴换低价”“算法推荐”等方式,争夺用户资源。可其中暴露出不少无序竞争乱象:有平台推出“满18元减18元”政策,销量火爆,商家却表示“利润几乎为零”“只能保量减质”;算法要求外卖骑手逼近极限速度配送,有骑手为抢时间不惜超速行驶乃至出现事故;有平台利用市场优势地位逼迫小商户在自己和其他平台之间“二选一”;一些中小商家在大店铺的“流量霸权”下艰难求生……表面火热的“平台大战”,许多时候已陷入恶性、“内卷”竞争。消费者看似一时“薅到羊毛”,却可能遭遇品质缩水与补贴退潮后的价格反弹。
平台经济竞争失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技术创新与法治供给之间的“时间差”。一方面,面对发展迅速的平台经济,专门性立法可能出现缺位。电子商务法虽确立了平台责任框架,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也有相关规定,但面对算法歧视、数据垄断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仍显不足。此前有平台要求骑手在自己与其他平台之间“二选一”,监管部门只能在认定其具有垄断地位后,才能以反垄断法进行罚款。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涉及网购的规定还难以满足现实需要。另一方面,监管机制有时面临互联网经济时代的“水土不服”。电商平台具有跨地域、跨领域的特性,传统属地化、条块化执法可能难以匹配。此前某平台虚假促销行为,多地执法部门协同查处下才取得处罚证据。这种监管模式成本高,且易留死角。此外,既往执法、司法偏重事后处罚,对平台主体责任事前规制往往不足。
因此,提升法治供给,重构监管生态,就成了防范平台无序竞争的重要途径。
优化规则制度是关键。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有了专门法律作为基础,下一步需要加快制定平台经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相关指南,细化“变相强制”“不合理低价”等各项标准。此外,相关部门还应更多关注事前环节,避免“出现问题才处罚”。市场监管总局不久前就《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就要求平台在流量分配、规则制定时便兼顾各方利益。期待相关规范加快出台。
立下了规矩,需要各方协作努力,在监管层面共同构建起“事前预警—事中查处—事后救济”的治理链条。算法治理是斩断恶性竞争链条的关键,去年底,四部门开展算法典型问题治理相关专项行动,平台企业要依法公开、优化、完善算法规则,从根本上规避恶性竞争。而针对备受瞩目的骑手“被困在算法里”问题,除了法律上明确保护依据外,各方要不断优化救济机制,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创新专门保险制度,等等。
不久前,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依法依规治理企业无序竞争”。当法治为竞争划定清晰边界,平台才能真正回归创新本质。从强制“二选一”到自愿“多赢”,从算法黑箱到阳光治理,唯有以法治为锚,方能让平台经济在创新与规范的航道上行稳致远,在数字时代铸就长久的竞争力。